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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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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职位为速录员,招录计划数为2名。性别不限。(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自愿从事法律辅助工作,吃苦耐劳,心理素质过硬,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指挥;

4.学历: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录入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专业不限。

5.苏州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时间),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5(0.3)及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0(1.0)及以上。身高、视力以体检表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周三)0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南楼二楼202办公室(苏州市相城区行政中心北19号楼)。

3.报名程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填写《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加贴照片)(《登记表》可在相城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务网下载)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及应聘者身份证原件。

4.资格审查: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计算机速录技能看打和听打两项,以百分制计算,两项测试各占50%。专业技能测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9年5月28日(周二)09:00-15:00到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南楼202室领取,逾期视为放弃。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应聘者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安排加试。综合成绩在相城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者体检、政审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拟录用的名单在相城人才网、相城人民检察院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经录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用工期间,由相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5182895、85182990。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182973。

附件1:《2019年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条件》

附件2:《2019年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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