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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州市姑苏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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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选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选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奖项、荣誉及实习实践经历等。报名材料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学生证;⑥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⑦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4.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选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综合能力素质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报名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确认面试入围名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通过“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布。

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1月21日。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将根据各选聘单位情况,可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形式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来姑苏区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体检选岗和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其中统招岗位(岗位代码001、002)体检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选岗,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工作单位。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和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在苏工作期间,根据单位性质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相应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

相关附件下载:000pkp

原标题:苏州市姑苏区2020年度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简章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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